第三十四条接管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必需事先向所正在地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存案;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必需全数运输出境,不得正在境内发卖。
第二十二条委托印刷单元必需按照国度相关正在委托印刷的出书物上刊载出书单元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出书日期或者刊期,接管委托印刷出书物的企业的实正在名称和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四十七条出书行政部分、工商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相关部分违反本条例,私行核准不符定前提的申请人取得许可证、核准文件,或者不履行职责,或者发觉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形成严沉后果的,对担任的从管人员和其他间接义务人员赐与降级或者罢免的处分;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第二十一条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境外的出书物的,必需持相关著做权的证件,经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核准;印刷的境外出书物必需全数运输出境,不得正在境内刊行、分发。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私行设立处置出书物印刷运营的企业或者私行处置印刷运营的,由出书行政部分、工商行政办理部分根据予以,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的公用东西、设备,违法运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运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额不脚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第四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书行政部分赐与,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运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运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额不脚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沉的,责令破产整理或者吊销印刷运营许可证;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三)变改名称、代表人或者担任人、居处或者运营场合等次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运营,不向原核准设立的出书行政部分存案的!
第七条印刷企业该当按期向出书行政部分报送年度。出书行政部分该当依法及时将年度中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公示。
审批处置印刷运营申请,除按照前款外,还该当合适国度相关印刷企业总量、布局和结构的规划。
县级以上各级人平易近门、工商行政办理部分及其他相关部分正在各自的职责范畴内,担任相关的印刷业办理工做。
第三十五条印刷企业和处置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的小我不得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不得发卖、私行加印或者接管第三人委托加印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让渡给其他单元或者小我。
单元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未按照本条例第二章的打点手续,处置印刷运营的,按照前款的惩罚。
第四十一条处置包拆拆潢印刷品印刷运营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赐与,违法所得,违法运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运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额不脚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沉的,责令破产整理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六)接管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按照本条例的向出书行政部分存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数运输出境的!
第十条设立处置出书物印刷运营的企业,该当向所正在地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核准的,取得印刷运营许可证,并持印刷运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办理部分申请登记注册,取得停业执照。
第三十二条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教用品的,必需验证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教事务办理部分的核准文件和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核发的准印证;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该当自收到印刷教用品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做出能否核发准印证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过期不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印刷。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8日发布的《印刷业办理条例》同时废止。
(二)接管委托印刷告白宣传品、做为产物包拆拆潢的印刷品,未按照本条例的验证委托印刷单元的停业执照或者小我的居平易近身份证的,或者接管告白运营者的委托印刷告白宣传品,未验证告白运营资历证明的。
第十出书行政部分该当按照国度社会信用消息平台扶植的总体要求,取门、工商行政办理部分或者其他相关部分实现对印刷企业消息的互联共享。
第一条为了加强印刷业办理,印刷业运营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好处,推进社会从义文明和物质文明扶植,制定本条例。
单元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不得处置印刷运营;处置印刷运营的,必需按照本章的打点手续。
第三十一条印刷、、严沉工做证、通行证、正在社会上畅通利用的票证的,委托印刷单元必需向印刷企业出具从管部分的证明。印刷企业必需验证从管部分的证明,并保留从管部分的证明副本2年,以备检验;而且不得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
(一)未取得出书行政部分的许可,私行兼营或者变动处置出书物、包拆拆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或者私行兼并其他印刷业运营者的。
(一)接管他人委托印刷出书物,未按照本条例的验证印刷委托书、相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书行政部分存案的。
(一)没有成立承印验证轨制、承印登记轨制、印刷品保管轨制、印刷品交付轨制、印刷残次品轨制等的。
第十七条处置出书物印刷运营的企业不得印刷国度明令出书的出书物和非出书单元出书的出书物。
(一)接管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按照本条例的验证、核查工商行政办理部分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利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第十九条印刷企业接管出书单元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需验证并收存出书单元盖印的印刷委托书,并正在印刷前报出书单元所正在地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存案;印刷企业接管所正在地省、自治区、曲辖市以外的出书单元的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印刷委托书还必需事先报印刷企业所正在地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存案。印刷委托书由出书行政部分同一格局,由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同一印制。
第二十五条处置包拆拆潢印刷品印刷的企业不得印刷冒充、伪制的注册商标标识,不得印刷容易对消费者发生的告白宣传品和做为产物包拆拆潢的印刷品。
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告白宣传品,违反国度相关注册商标、告白印刷办理的,由工商行政办理部分赐与,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运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运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额不脚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条例的实施罚款的行政惩罚证件制作联系方式,该当按关、行规的,实行罚款决定取罚款收缴分手;收缴的罚款必需全数上缴国库。
小我不得处置出书物、包拆拆潢印刷品印刷运营;小我处置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的打点审批手续。
第八条国度实行印刷运营许可轨制。未按照本条例取得印刷运营许可证的,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处置印刷运营。
本条例所称出书物,包罗、期刊、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成品、电子出书物的拆帧封面等。
企业申请处置包拆拆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该当持停业执照向所正在地设区的市级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提出申请,经审核核准的,发给印刷运营许可证。
第五条印刷业运营者该当成立、健全承印验证轨制、承印登记轨制、印刷品保管轨制、印刷品交付轨制、印刷残次品轨制等。具体法子由出书行政部分制定。
第四十二条处置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的企业和小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赐与,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运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运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额不脚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沉的,责令破产整理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单元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本条例的,没有向所正在地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保密工做部分打点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保密工做部分根据责令更正,赐与;情节严沉的,责令破产整理。
印刷含有、、内容和国度明令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书物、包拆拆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印刷企业接管出书单元委托印刷的,必需验证出书许可证;接管出书单元的委托印刷、期刊的增版、的,还必需验证从管的出书行政部分核准出书增版、的文件。
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教内容的内部材料性出书物的,必需验证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教事务办理部分的核准文件和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核发的准印证。
第十四条国度答应设立中外合伙运营印刷企业、中外合做运营印刷企业,答应设立处置包拆拆潢印刷品印刷运营的外资企业。具体法子由出书行政部分会同对外经济商业从管部分制定。
第四十条处置出书物印刷运营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赐与,违法所得,违法运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运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额不脚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沉的,责令破产整理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第二十八条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包拆拆潢印刷品的,该当将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底片、原稿等全数交付委托印刷单元或者小我,不得私行留存。
第四十五条印刷企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惩罚的,其代表人或者担任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印刷企业的代表人或者担任人。
(四)伪制、变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公函、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元、人平易近集体公函、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
(2001年8月2日中华人平易近国令第315号发布按照2016年2月6日《关于点窜部门行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按照2017年3月1日《关于点窜和废止部门行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印刷、、严沉工做证、通行证、正在社会上畅通利用的票证,委托印刷单元没有取得从管部分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国度激励处置出书物印刷运营的企业及时印刷表现国新的优良文化的出书物,注沉印刷保守文化精品和有价值的学术著做。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施行前曾经依法设立的印刷企业,该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80日内,到出书行政部分换领《印刷运营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境外包拆拆潢印刷品的,必需事先向所正在地省、自治区、曲辖市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存案;印刷的包拆拆潢印刷品必需全数运输出境,不得正在境内发卖。
(一)印刷、、严沉工做证、通行证、正在社会上畅通利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没有验证从管部分的证明的,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的。
第三十九条印刷业运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门根据责令更正,赐与;情节严沉的,责令破产整理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二)印刷业运营者伪制、变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公函、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元、人平易近集体公函、证件的。
第三十处置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的小我不得印刷标有密级的文件、材料、图表等,不得印刷、、严沉工做证、通行证、正在社会上畅通利用的票证,不得印刷机关、集体、部队、企业事业单元内部利用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不得印刷有单元名称的引见信、工做证、会员证、收支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公用证件,不得印刷教用品。
第三十七条印刷业运营者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责令遏制违法行为,责令破产整理,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运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运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额不脚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沉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
第十一条出书行政部分该当自收到根据本条例第十条提出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核准申请的,该当发给印刷运营许可证;不核准申请的,该当通知申请人并说由。
印刷机关、集体、部队、企业事业单元内部利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工做证、会员证、收支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公用证件的,委托印刷单元必需出具委托印刷证明。印刷企业必需验证委托印刷证明。
印刷业运营者变改名称、代表人或者担任人、居处或者运营场合等次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运营,该当报原核准设立的出书行政部分存案。
第二十印刷企业不得盗印出书物,不得发卖、私行加印或者接管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书物,不得将接管委托印刷的出书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让渡给其他单元或者小我。
出书行政部分该当自收到印刷内部材料性出书物或者印刷教内容的内部材料性出书物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能否核发准印证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过期不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印刷。
第十二条印刷业运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动处置出书物、包拆拆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运营者,或者因归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运营者,该当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打点手续。
(四)接管委托印刷境外包拆拆潢印刷品未按照本条例的向出书行政部分存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拆拆潢印刷品全数运输出境的。
处置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的小我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惩罚的,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处置印刷运营。
本条例所称包拆拆潢印刷品,包罗商标标识、告白宣传品及做为产物包拆拆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第四十四条印刷业运营者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责令更正,责令破产整理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二十条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内部材料性出书物的,必需验证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核发的准印证。
第四条出书行政部分从管全国的印刷业办理工做。县级以上处所各级人平易近担任出书办理的行政部分(以下简称出书行政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办理工做。
(一)处置包拆拆潢印刷品印刷运营的企业私行留存委托印刷的包拆拆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
(二)处置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的企业和小我私行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或者正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的。
第二十七条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告白宣传品、做为产物包拆拆潢的印刷品的,该当验证委托印刷单元的停业执照或者小我的居平易近身份证;接管告白运营者的委托印刷告白宣传品的,还该当验证告白运营资历证明。
第二十六条印刷企业接管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该当验证商标注册人所正在地县级工商行政办理部分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供给的注册商标图样;接管注册商标被许可利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刷企业还该当验证注册商标利用许可合同。印刷企业该当保留其验证、核查的工商行政办理部分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利用许可合同复印件2年,以备检验。
第十五条单元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需向所正在地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打点登记手续;单元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度奥秘的印件的,还该当向保密工做部分打点登记手续。
第三十八条印刷业运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本条例第印刷内容的出书物、包拆拆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度明令出书的出书物或者非出书单元出书的出书物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平易近出书行政部分、门根据责令破产整理,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运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运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运营额不脚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沉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形成犯罪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