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7日期间,正在我局车辆办理所登记的以下车辆(附件1、2,可登录深圳市交通局从页查询具体车号、车型等)曾经达到强制报废尺度,我局已提前通过通知奉告,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道交通平安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现依法通知上述灵活车登记证书、号牌证件定制、行驶证做废。驾驶达到报废尺度的灵活车上道行驶的,机关交通办理部分将予以收缴灵活车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