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2002年学历证书编号扩充至18位(但当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证件制作联系方式
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网络教育为7。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自证书印刷制作http://www.zsprinting.net/